四種愛之友愛 FRIENDSHIP戀人以無遮的身體相向,朋友則以無遮的人格相向;戀人是臉對臉的,朋友是肩並肩的。 摘錄整理自「四種愛」──C.S.LEWIS 古代世界思想基調是苦行的、厭世的,在古人的眼中,本能、情緒和肉體都是對靈魂有害之物,都會給人的尊嚴帶來貶損。親情和愛情都跟我們的動物性太密切,而友情卻是理性的,所以,當時友情最受到青睞。 但是,從浪漫主義開始,繼而是「回歸自然」的呼籲,這一連串對情感的重視,最後演變成禮讚本能,因此,最不具動物性的愛──友情,相較起來,變得稀薄和蒼白。再者,我們的時代,集體價值在個體價值之上,而友情,卻是個人色彩發展到極至的交往方式,因此,友情在各種感情中排到末位,就不足為奇了。 何謂友情? 早期的人類社會,打獵或戰爭提供了男性攜手合作的機會。他們明白,要生存,就必須一起共事。打獵或戰爭之前,必須一起籌畫;之後,又必須一起檢討得失。他們會一起嘲笑和懲罰那些懦夫和飯桶,褒揚那些表現傑出的人,並討論一些技術方面的問題。經由意見、觀念、技術的分享,透過同甘苦、共患難,男性間得以結成一個團體。這其間的種種互動,都會帶來樂趣,也因有著生存上的價值,視之為「合群本能」的產物也無妨。但是,這種性質寧可稱為「同伴之誼」──companionship。 「同伴之誼」只是「友情」的雛形,但是人們卻常把它誤當成「友情」。現在人們口中的「朋友」,其實更多時候只配稱為「同伴」。 當一群同伴當中,有兩或三個在無意中發現彼此共同的觀點或品味,而那是不見於其他同伴身上的時候,友情就告萌芽了。最能反映友誼萌芽的一句話是:「什麼?你有農地貸款同感?還以為只有我才這樣。」 我們可以設想,遠古那些獵人和戰士,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出現一個獨具慧眼的人,看到別人看不到的事情。如果一旦這樣的兩個先知先覺的人發現了彼此,或許是歷盡種種溝通障礙,兩人共享了相同的夢想──直到此時,友情就告誕生了。 友情的價值 「友情」對社會的「生存」上不是必須的,但是它卻有助於提高生活品質。例如藝術、運動、數學、高層次的思想和宗教等等,都是先醞釀在少數幾個朋友之間,然後才慢慢普及化。生存價值和文化價值在某些歷史時期或某些情境中是會有重疊的可能。 另外,友情在個人生存上有極大價值。例如有「沒有兄弟將腹背受敵」、「一個朋友跟你會跟得比一個兄弟緊」這些說法。一個朋友,在你有需要的時候當然會成為你的盟友──然而朋友內涵卻比盟友寬廣──他會照顧你、保護你、接濟你,甚至在你死後照顧你的家人。但是,友情卻是一種不需要別人感激的感情,「沒什麼」這句話最能道出友情的感受。 友情與愛情的不同 戀人會把對彼此的愛整天掛在嘴上,但朋友卻不會。戀人相處的時候是臉對臉的,心思完全為對方所佔據;但朋友相處的時候卻是肩並肩的,佔據他們心思的東西不是彼此,而是一種位於他們前方的共同旨趣。其中最大的差異是,愛情只要存在一天,它只能是兩個人的事;相反的,友情則可能是多一位伙伴多一份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色,需要另一些朋友的引導才能完全表現出來。例如甲乙丙三人是好友,如果少了一個甲,則乙並不能獨佔丙,反而失去了只有在甲面前丙被甲所引導出來的反應。 在真正的友情中,每個人代表的都只是他自己,家庭、職業甚至種族都不重負債整合要,但是卻帶著謙遜的心賞著別人。友情不會宣稱自己有什麼權利,沒有誰必須是誰的朋友。 雖說為了把友情和愛情做區別,我們強調朋友是肩並肩的,然而並不會因此朋友就忽略了彼此。但如果你的專注是放在朋友身上,反而無法愛他或瞭解他那麼深。想要跟一個戰士、一個詩人、一個哲學家或一個基督徒相知相契,必須與他們一起戰鬥、一起讀詩、一起辯論或一起禱告。光用愛人的眼神看著他們是無濟於事的。 有人質疑古代男人間的友誼,其實是基於同性戀,當我們明白了友情和愛情的不同之後,這種說法就不攻自破了。 男女之間可以有友情存在嗎? 從前的社會裡,男性有受教育的機會而女性沒有,生活中男女分工的情況下,交集很少。共同的活動是友情的母體,需要男女能成同伴,他們才有可能成為朋友。因此,在大學、文學界、藝術界或宗教團體這些兩性都能涉足的領域,男女之間的友誼就普遍的多。而兩個志趣相投的人如果是異性的話,那他們的友情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能導向愛情。 友情的特質 友情就像孤獨一樣,會把個人從集體中抽離出來,但它比孤獨還要危險,因為他是兩或三人一組的抽離。不論他們願不願意,他們立刻就會發現他們與群體間豎起了一道藩籬。他們會希望減少這種孤獨而樂見第三個朋友加入。 在友情之中,最重視的是「你和我一樣在乎這個真理嗎?」某人是不是同意我們對某些問題的重視,對他能不能成為我們朋友,是個關鍵──但他倒不一定要同意我對這些問題的回答。 友情不受本能、義務和嫉妒的羈絆,堪稱一種不屬世的愛。但是要論斷友誼是否聖潔無暇,我們要對三個很重要的現象加以考察。 友情的危機 首先,每個統治資產管理公司者都會敵視存在於他臣民之間的親密友誼。其次,社會大眾對親密的朋友關係投以不信任的眼神。第三,聖經喜歡用親子關係或男女關係來說明神與人的關系,卻很少以朋友為喻。如果朋友之愛真是那麼超凡入聖的話,為什麼聖經反而忽視它呢? 針對第一點,既然友情是兩個或以上的同伴發現他們共享著某種其他同伴所沒有的觀點或旨趣時,友情就告萌芽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朋友所共享的觀點,不見得就一定是有建設性的觀點。固然藝術、哲學、高層次的宗教或道德觀念,這些有可能首先是在幾個朋友之間激盪出來的,但友情有兩面性,如果第一次碰到一個和自己一樣耽於某種壞嗜癖的朋友時,我們的高興不會就少些。 一個人身處一群共通性很低的同伴之間時,如果他有什麼很特別的觀點的話,他會把它藏在心裡,一方面出於靦腆,二來是對自己觀點的正確性沒有把握。但一旦你把他放到一群同聲同氣的朋友之中,不出半小時,他就會把自己的見解當成無可置疑的真理那樣的高談闊論起來。一個朋友的認同,抵得上千個外人的質疑。而且,當一個人的自我肯定經朋友強化到一定程度以後,就算朋友不在身邊,他仍會自信不疑。所以,早期的基督徒因著教會弟兄們的支持,在飽受迫害的情況下仍能堅持;然而,若是換成一群罪犯或一群有怪癖的人,一樣可以透過朋友的互相肯定而對自己行為的正當性深信不疑。 因此可知,為什麼統治者會對友情大皺眉頭。任何一夥真正的朋友都是一群分離主義者,甚至可以說是一群叛逆者。既可以是一群嚴肅思考者對陳規成見的叛逆,也可以是一群標新立異者對善良風俗的叛逆。擁有真正朋友的人都較難被駕馭或支配:好的統支票貼現治者會發現他們很難被糾正,壞的統治者會發現他們很難被腐化。 關於第二個疑點。即使優質的友情,也會潛伏一種危險。所有的友情,都會讓身處其中的人對外界的聲音充耳不聞。如果當初只是合理的優越感,經過自我膨脹,變成目空一切的優越感,在面對「外人」的時候,可能轉化成一種很類似階級的東西:一個小集團,一群自封的貴族。當每個人很謙卑的面對「圈裡人」時,卻引伸出對「圈外人」的驕傲。 有時這樣一群人只是孤芳自賞,但是也有就會把指爪伸展到現實世界上去。過去,它的成員是因某種共同旨趣而凝聚在一起,但現在,它會吸納的是那些可以引為奧援的人。它可能變成一個勢力集團。它可能變成了搶地盤、佔位子,共同鬥爭非我族類的團體。於是,「朋友」還原成基於實際需要而聚合的「同伴」。 由此也就可以知道,社會大多數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但也不一定是錯的。 最後,為什麼聖經很少用朋友之愛來比喻上帝之愛呢?作者有個大膽的推測,當聖經把上帝喻為世人的父、把基督喻為教會的新郎時,大概不會有誰真的以為上帝和世人真是血緣上的父子,基督與教會真是世間意義的新郎新娘。但朋友關係則不同,朋友之愛太不屬世,用它來比喻上帝的愛的話,很容易會讓人誤虛為實,把一種有雜質的人類的愛,等同於無瑕疵的神聖愛。 藉由本篇,可知道──「友情」,一方面要盡力避免流為一個孤芳自賞的小集團,另一方面,如果它缺乏了彼此欣賞,又夠不上朋友之愛,「友情」能走的路有多狹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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