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趙琦玉 通訊員/吳浩婕、劉亭宇、阮瑛珞) 近日,中山市開發區消防大隊接到市民舉報稱開發區某皮具製品公司存在重大消防隱患,車間內設置員工宿舍科容納10多名員工。消防監督員立即“出擊”,經實地探訪後才發現舉報情況並不真實,車間內不存在違規住人現象。消防監督員從公司負責人和管理者口中得知,公司被謊報存在違規住人的現象可能是被辭退員工的報複行為。
  近幾年來,消防部門接獲的舉報投訴受理案件明顯增多。據中山市消防局統計,2009年至今受理的有獎舉報2850宗,其中情況屬實的857宗;2013年度受理的有獎舉 報440宗,其中情況屬實的155宗。以開發區大隊為例,2013年度受理的有獎舉報46宗,其中情況屬實的19宗,核查不屬實的27宗,當中不屬實的舉報投訴占全部的比 例將近60%。
  虛假舉報的舉報人多是與當事人有利益衝突或是矛盾糾紛,假舉報之名行報複之實;其次原因是利益的誘惑,根據《中山市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企業一旦收到處罰,舉報人獲得的獎勵為相應罰款金額的50%,從而導致虛假舉報一直禁而不止。
  消防部門提醒,虛假舉報不僅浪費警力和公共資源,同時還擾亂了消防部門的正常工作秩序,涉嫌違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對於阻擋報火警或謊報火警、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將予以警告、罰款或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對來電騷擾的,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按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處罰。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印本頁責編:於艷彬  (原標題:中山:被辭員工欲報複 作假舉報“有火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z19dzowf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